教授彭懷恩存房子 存出大財富
大學教授彭懷恩擁有34年買屋經驗,經手20多間房,他勸年輕人要在30歲前買下第1間房,然後把房子當成儲蓄工具,越換越大間,累積財富。
不像一般學者談到金錢總是避之唯恐不及,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一談起34年來的買房投資經驗,就停不下來,講到大台北地區的房子,幽默風趣的他 :「只要認真找,不可能買不到房子,我表演給你看!」
彭懷恩從27歲買第1間房,至今買賣超過20間房子,獲利超過數千萬元。他相當鼓勵年輕人買房子,而且要在30歲以前買一間自住的房子當儲蓄工具,像他的第1間房子在富陽街附近,對面就是墳地,但是照樣增值,「人的欲望不要太大,先有個小窩,腳踏實地慢慢存。」他說。
對彭懷恩來說,其他的投資工具都比不上房子,因為房子不僅能自住,還有增值空間。他買下第1間房子後,就努力工作還貸款,把房子當成強迫儲蓄的工具,歷經4次換屋,房子越換越大。目前有5間房子,包含深坑3間、汐止及礁溪各1間,市價估計近4000萬元。其中,深坑的3間房子有2戶打通,合計90坪自住,另一間拿來當書屋,擁有極為舒適的生活品質。
2 觀念靠買房累積財富
現在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月收入從22K 到30K 不等,大嘆買不起房!彭懷恩認為,即使如此,還是可以買到想要的房子。他建議年輕人應該建立2個觀念:
觀念1 節制消費 強迫儲蓄
「我老婆在麥當勞等我,甜心卡很划算,買一送一耶!」彭懷恩隨口流露出的正是夫妻倆幾十年來的消費習慣—花錢節制、對每一分金錢都很尊重。
「不要過度消費」是彭懷恩一直想要告訴年輕人的觀念,也是買房很重要的基礎理財觀念。他認為,現在的年輕人去pub 動輒消費上千元,與其將白花花銀子就這樣花掉,不如將錢存在房子上面。
觀念2 把房子當動產
房子、土地總被視為「不動產」,彭懷恩卻認為應該要把房子當成「動產」才正確,因為買房最有成就感的部分,就是去享受它的增值,而且要運用增值空間去買下一間更大的房子,「房子沒有賣,就不能換錢。」
房子在人的一生中扮演重要角色,除非想當遊民,否則應該將買房納入人生計畫中。彭懷恩建議,從出社會開始工作後,可以10年為基準做換屋的計畫,小屋換大屋。假設25歲時買個20坪小房子,等35歲有小孩了,可以換更大間的房屋; 55歲打算退休時,孩子也獨立了,有些人回鄉下,也有人把大房子換小。
彭懷恩 小檔案
年齡:61歲
現職: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、在陽明及文化大學兼課
婚姻:已婚,育有2子
經歷:銘傳大眾傳播科系副教授、世新大學傳播學院系主任、院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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