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涉嫌賄賂案一審宣判無罪 股價受激勵
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台灣浩鼎(4174)董事長張念慈賄賂,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,12月28日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翁啟惠、張念慈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本案判決結果出爐後,當天上午11時許激勵浩鼎股價帶量大漲到164.5元,漲幅一度逼近8%,最後小漲以156.5元收盤。
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隨後發出新聞稿指出,檢方無法提出明確的期約賄賂、行賄、受賄等犯行證據,因此本於無罪推定原則,判決被告2人無罪。
對於無罪的判決,張念慈特別向承審法官兩年來抽絲剝繭、鉅細靡遺查證的審慎態度致敬,但內心並沒有欣喜,只有更大的期盼。
張念慈表示,此一官司本就是莫須有的指控,兩年多來耗費了可觀的社會成本,不僅造成個人、公司名譽嚴重受損,在失控的媒體和禿鷹操弄下,致使無數投資人血本無歸,損失慘重;關係產業研發、創新動能的技術轉移因而停滯,甚至拖累生技產業陷入寒冬,迄今還在苦撐待變。
他也誠摯盼望,今日的判決能成為終結這一連串負面打擊的起點,從此記取教訓,對新藥研發、技轉規範、國人投資、乃至媒體報導及評論,都應以尊重專業、本諸事實的態度,良性互動、溝通、指教,還給產業健康的發展空間。 $