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可以免稅?別再誤信謠言了!
保險可以免稅?別再誤信謠言了!
這一篇特別適合高所得族群閱讀,不論是業務員、曾經是業務員、或者是你手邊有點錢的人,人人都想要透過「一些方法」節省稅費的支出,但單純以「保險」這個金融工具而言,恐怕你得失望了。看看這個案例透過買保單搬逾6,000萬元回台遭逮 補稅850萬元,就是一個「埋地雷等爆炸」的概念。
談談保險這個金融商品的稅務定位
根據保險法112條: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,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。
遺產與贈與稅法(以下稱遺贈稅),第16條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之一提到: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,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、軍、公教人員、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。
翻譯成白話文來說,保險只有在遺贈稅法中提到「身故給付」不計入遺產總額。就法源依據來說,不論是銀行或是保險業務員,都不應該拿來當做「藏錢的工具」。
財產清冊沒有、不代表查不到
在台灣許多旅外的中小企業,都擁有海外所得,但CRS即將普及,你在每一國的財產都有可能被查出來。加上本案例中的台商透過海外帳戶匯款回台「繳保費」,這麼明顯的資金流向,明顯符合了國稅局稽查的標準。
總歸保險法的內容已可得知「要保人」有繳費的義務,「要保人」推定是保單的持有人,那就代表,有持有就查得到,從銀行的資金流向、保險公司只要繳交50萬元以上的保費就得通報主管機關。同理可證…查不查只在國稅局的一念之間。而不是業務員的說詞。
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
你可以在法令規定的方式內,合法的調節自己的稅賦支出。但如果你不做功課,一時之間被自己的無知與貪婪,再加上營業員或是業務員的人情壓力帶著跑。那損失的鐵定是你自己,不會是把保險賣給你的人。好好善待自己辛苦賺的錢是很重要的。
瑪的結論
許多業務員上的課程,教的都是「稅務」,但其目的只有一個,那就是「成交」高額保單,而不是站在客戶的立場考慮是否會被查核!所以上完課程就拿著資料嚇唬人。
「稅務」這門課,對多數人來說是深奧的,但是如果理解法條,你就知道繳稅是義務、也是責任,但也可以從中找到你應有的權利。
稅這件事,假如「只做了一件事(買保險),就萬無一失」那我們養國稅局的查核員也該檢討了。之後我們有空再慢慢來討論保險與稅務的有趣之處。
恐懼來自於無知,無知最害怕錯誤的訊息。無謂的信任會讓你的決策落入深淵。
本文由瑪斯理財兩三事授權轉載,原文在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