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險該怎麼規劃? 這10件事你一定要先注意!
搞懂10件事
教你買對意外險
在所有人身相關險種中,意外險的費率最低,也是許多人購買的第1張保單。但是,理賠糾紛相當多,因此消費者有必要清楚認識意外險理賠時的限制。
1.理賠定義嚴
保障範圍少
意外險顧名思義是遭受「意外傷害事故」,而造成失能或死亡。保單條款中對於意外傷害事故的定義,是指「非由疾病所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」。拆開來看,要「同時符合」3項條件:非疾病、外來、突發,才能獲得保險給付。
一般壽險的身故保險金,只要不是少數特定狀況,譬如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人於死」、「被保人因犯罪處死,或越獄、拒捕而死或失能」,除此之外,保險公司都會負責給付。相較之下,意外險因為定義最嚴,保障範圍受到很大的限縮。
2.事故原因認定很嚴格
須符合特定條件
張三突然跌倒,導致顱內出血而死,乍看是一起「意外事件」,受益人申請意外險理賠卻被保險公司拒絕,因為經過保險公司調查,張三是中風發作而突然跌倒,不符合「非疾病」的定義。
「外來」的定義則是指「非由身體內在因素而造成的傷害」。例如突然扭傷手腳、閃到腰,申請意外險醫療給付時,也會遭到拒絕。因為扭傷、閃腰,是由身體內在因素造成,不是因為身體表面與「外界接觸」而造成,如果是與外界有接觸的撞傷(例如車禍)、挫傷等,才能順利申請意外醫療給付。
3.事故造成失能
按等級理賠
因事故造成失能時,理賠多少就要看「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」,給付比例最高是保額的100%、最少只有保額的5%。
能拿到多少理賠,則要看失能程度而定。是終身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、或者是終身只能從事輕便工作?是日常生活需要他人的扶助、還是日常生活尚能自理?這些都會影響到理賠多寡。
4.除外責任
保險公司不理賠
「除外責任」就是保單的不理賠條款,即發生除外責任所涵蓋的事故,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。跟壽險相較,意外險的除外責任項目更多,不理賠的情況也多。
5.酒駕意外傷亡
保險公司不理賠
意外險除外責任中有一項:「保險人飲酒後駕(騎)車,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分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。」
當飲酒超標,且駕(騎)車肇事者是被保險人,即使有投保意外險,也無法獲得理賠。但是事故中被波及到的乘客或路人,若有投保意外險,則可申請理陪。
6.自殺致死
保險公司不理賠
在壽險的除外責任中有一項:「被保人故意自殺或自殘」,是無法獲得理賠,「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起2年後,故意自殺致死者,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責任」。
然而,意外險的被保人,即使是契約成立2年後自殺,保險公司仍可以拒絕給付身故保險金。因為在其認定中,意外事故應是「不可抗拒」因素造成,而自殺被認為是可抗拒的狀況。
7.不保事項
保險公司不理賠
「除外責任」可以看成是不理賠的「原因」;「不保事項」則是不理賠的「期間」。也就是在某些特定期間所從事的活動,造成死亡、失能或傷害時,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。譬如張三參加馬術競賽時,摔下造成死傷,意外險不理賠;但若是平日練習騎馬出狀況,意外險就會理賠。
8.意外險費率
按職業等級計費
意外險費率與性別、年齡無關,端看職業屬於哪一等級。等級越低、發生意外機率越低,費率也越低。有的職業則是直接被拒保,譬如沿海養殖工人、船員、礦工;也有保險公司只接受特定類別職業的投保。
9.職業更動
要書面通知
當被保險人變更職業,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即時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。如果新職業的危險性下降,保險公司會自職業變更之日起按其差額比率退還未滿期保險費;反之,則會按差額比率增收未滿期保險費。
若被保險人的新職業危險性上升,卻未主動通知,一旦發生保險事故,只能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。
10.附加醫療險
理賠有差
若用主約購買意外險,可加買其他附約,如醫療險。要注意的是,醫療險附約有不同形式,像是「住院醫療險」、「意外醫療險」,也會影響理賠的申請。
如果買住院醫療險附約,只要符合住院要件就能申請理賠;買意外醫療險附約,就須符合「意外傷害事故」的要件:非疾病+外來+突發,才能申請醫療理賠。